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院就湖东院区监控设备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2018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采购
三、采购方式: 院内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湖东院区监控设备 |
1 |
套 |
13 |
整个湖东院区监控网络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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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州市东街2号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三楼设备科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邮件报名时请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发送至83884003@qq.com)
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17时00分
九.投标地址:湖州市东街2号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三楼设备科
十.开标时间:2018年9月7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址:湖州市东街2号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二楼会议室
十二.其他事项:
1. 质疑的提出: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 公告发布地址: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http://www.hzfby.com/)
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0572-2150037
6.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东街2号
联系人:白美丽
联系电话:0572-2030420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东街2号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三楼设备科
联系人:吕丽萍
联系电话:0572-2036333
投 标 报 名 登 记 表
手填请正楷填写
招标编号 |
2018- |
标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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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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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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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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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型号 (湖州地区项目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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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湖州地区项目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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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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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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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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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2018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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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报名时:可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发送至838840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