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设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凡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承认本会章程、符合会员条件,从事和关心、支持、赞助妇幼健康工作的个人、团体、单位都可以申请为本会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五)外籍的著名学者、知名人士和活动家,热心资助本会的工作者,经本会二位以上常务理事推荐,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经本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市科学技术协会)审查同意后,可授予名誉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团体会员证或个人会员证书。
(四)团体会员单位要推荐一名有关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参加本会的团体活动。
(三)获得本会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享有申报本会组织的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待遇。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团体会员要为本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助。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两年(特殊情况减免政策除外)以上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